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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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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的通知

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,有关单位、职业院校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研究,提升中华职业教育社建言献策水平,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,中华职业教育社特设立年度规划课题。依据《中华职业教育社年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(试行)有关规定,现就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,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、难点和痛点,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,注重解决实际问题,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,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。

二、申报类别

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,研究周期为1至2年。申报人须参考中华职业教育社《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指南》所列选题范围,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,自行确定申报课题名称。评审组根据课题申报情况,确定是否设立重大课题。

三、申报对象

1.面向全国职业院校、高等学校、职业教育研究机构、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和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申报。

2.“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与实践”课题只面向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(示范区)及试验校(示范校)。

四、组织管理

课题按照省部级课题组织和管理,鼓励各单位按照省部级课题对本研究课题进行级别认定。重点课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直接管理,一般课题由所属地域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日常管理。

五、立项数量与资助经费

每个课题方向拟立项10项左右,其中重点课题2项左右。重点课题给予适当经费支持,一般课题不提供经费。鼓励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。

六、申报程序

1.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所属地域的课题征集、初审和推荐,每个课题方向推荐1至2个课题,总推荐课题数不超过10项。通知相关申报表请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官网右侧“通知公告”栏中下载。

2.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24日。请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自主确定征集方式和截止时间。

3.请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初审后,填写《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》,将相关课题申报资料各一份寄送总社,并将申报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jssyq@qq.com,邮件主题注明“单位+规划课题申报”字样。

4.总社一般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。

七、课题评审

课题评审将遵循公平、公正、规范的原则,由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进行初审和推荐,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组织专家进行终审,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立项。

八、成果使用

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中华职业教育社建言献策,编撰《中华职业教育发展报告》《中华职业教育发展评价报告》等重要资料来源,一经采用将提供使用证明。特别优秀研究成果将推荐到中文核心期刊《教育与职业》杂志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地   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甲69号中华职业教育社研究部

联系人:宋以庆   010-67270238 / 18910877561

电子邮箱:zjssyq@qq.com

请各地方中华职业教育社加强宣传,认真完成初审推荐工作。鼓励各级中华职业教育社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积极开展所属区域的课题研究和建言献策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(点击文件名可下载文件)

1.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指南

2.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初审指南

3.中华职业教育社年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

4.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

5.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(示范区)和试验校(示范校)名单

6.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


中华职业教育社

2023年3月13日


附件1

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指南

1.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促进乡村振兴重要作用

2.《职业教育法》等关于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措施

3.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

4.公共财政对非营利性民办院校专任教师实施工资补贴

5.职业院校教师发展环境和动力机制

6.职业院校学生自信心提升与学习能力重构

7.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与实践(只面向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/示范区及试验校/示范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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